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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澳合作框架協議

2014年07月22日 21:46:10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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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區域合作規劃

  加快推進粵港澳“優質生活圈”、“基礎設施”、“旅遊合作”等區域合作規劃及“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的編制和實施。統籌規劃珠江口西岸發展,發揮區域協同效益,促進區域一體化發展。

  第一條 珠江口西岸地區發展規劃

  編制澳門與珠江口西岸地區發展規劃,統籌規劃包括澳門、珠海、中山、江門在內的珠江口西岸城市群發展目標和策略。發揮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區域商貿服務平台的作用,帶動産業轉型升級和規模化發展,加強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推進市場開放互補和資源流動共享,促進經濟社會環境相互融合,加強教育、醫療、養老等社會福利合作,共同打造珠江口西岸都市區,拓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腹地。

  第二條 澳珠協同發展規劃

  編制澳珠協同發展規劃,加強在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口岸通關、公共服務、産業布局、生態環境等方面的統籌規劃,共同發展旅遊、會展、文化創意、教育培訓等産業,推進區域社會公共服務銜接,加強澳門新城填海區與珠海十字門商務區的規劃協調,合作開發橫琴,建設生態環境優美、公共服務銜接、産業配套發展、工作生活便利的珠澳國際都會區,強化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動力。

  第三條 澳門與廣州南沙合作規劃

  發揮廣州市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優勢,加強澳門與廣州南沙産業發展規劃協調,推進與澳門在文化創意産業、港口物流業、中醫藥産業等領域的合作,建設服務內地、連接澳門的商業服務中心、科技創新中心和教育培訓基地,共同發展區域旅遊休閒項目,打造世界郵輪旅遊航線。

  第四條 合作規劃實施

  建立協調合作機制,共同推動實施區域合作專項規劃,研究制定落實措施,建立健全規範化、制度化的政策支撐體系,建立區域規劃信息平台和實施效果評估監測機制,鼓勵引導社會各界參與規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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