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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澳合作框架協議

2014年07月22日 21:46:10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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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合作開發橫琴

  抓緊落實《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相關政策措施,探索粵澳合作新模式,吸引國內外和港澳高端資源集聚,共同培育發展新的基礎産業,促進珠江口西岸地區産業升級發展,拓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空間。

  第一條 共同參與

  一、珠海發揮橫琴開發主體作用,探索體制機制創新,推動規劃實施和政策落實。聯合澳門開展招商引資,不斷拓展國際市場空間。加強與澳門在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等方面對接,研究制定澳門居民跨境就業、生活的相關政策。

  二、澳門特區政府研究採取多種措施,從資金、人才、産業等方面全面參與橫琴開發,重點建設粵澳合作産業園區和旅遊休閒等相關項目,並積極研究制定澳門居民跨境就業、生活的社會福利安排等配套政策。

  三、建立粵澳合作開發橫琴協調機制,對橫琴開發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支持橫琴新區就具體合作項目與澳門特區政府有關部門直接溝通。

  第二條 分線管理

  一、橫琴與澳門之間的口岸實行“一線管理”,主要承擔出入境人員和交通運輸工具的出入境邊防檢查、檢疫功能,承擔對進出境人員攜帶的行李物品和交通運輸工具載運的貨物的重點檢查功能。雙方共同努力,爭取橫琴口岸24小時通關。

  二、橫琴與內地之間實行“二線管理”,主要承擔貨物的進出境報關、報檢等查驗監管功能,並承擔對人員攜帶的行李物品和交通運輸工具載運的貨物的檢查功能。

  三、雙方共同努力,為人員、貨物以及澳門居民到橫琴工作、生活提供通關便利條件。

  第三條 重點園區

  一、按照《橫琴總體發展規劃》要求,在橫琴文化創意、科技研發和高新技術等功能區,共同建設粵澳合作産業園區,面積約5平方公里。澳門特區政府統籌澳門工商界參與建設,重點發展中醫藥、文化創意、教育、培訓等産業,推動澳門居民到園區就業,促進澳門産業和就業的多元發展。

  二、共同建設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産業園,作為粵澳合作産業園區啟動項目。整合廣東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産業的優勢和澳門的科技能力和人才資源,吸引國內外大型醫藥企業總部聚集,打造集中醫醫療、養生保健、科技轉化、健康精品研發、會展物流於一體的國際中醫藥産業基地,以及綠色道地藥材和名優健康精品的國際交易平台。

  三、加快建設橫琴休閒度假區,發揮海島型生態景觀資源優勢,合作發展高品質旅遊休閒度假項目,引入澳門旅遊教育培訓機構,促進澳門旅遊、酒店等人才進入橫琴就業。

  四、合作建設橫琴文化創意區,聚集國內外文化創意人才、技術和資金等資源,共同開發視覺藝術、影視製作、流行音樂、動漫、設計、廣告、出版等文化産品,打造特色園區。

  五、提升橫琴中心商務區功能,將澳門區域商貿服務平台功能延伸到橫琴,拓展澳門商貿服務業發展腹地,拓寬澳門商貿服務人員的就業空間。

  第四條 配套政策

  一、加快建立與橫琴新區發展定位相匹配、與澳門自由港政策相適應的經濟管理體制,共同落實《橫琴總體發展規劃》賦予的專項政策。

  二、澳門居民到橫琴工作、生活適用內地勞動就業制度及社會保險制度。澳門居民在橫琴就業,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三、推進橫琴金融創新,引導和鼓勵兩地金融機構在橫琴設立金融後台服務機構。開展産業投資基金試點,鼓勵兩地符合條件的機構聯合發起設立橫琴産業投資基金。探索在橫琴開展個人項下人民幣與澳門元、港元在一定額度內的雙向兌換試點。探索在橫琴推廣使用多幣種金融IC卡。

  四、支持橫琴爭取國家服務外包示範城市優惠政策。經國務院批准後,橫琴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可享受國家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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