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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發布時間: 2014-06-26 來源: 國務院港澳辦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産生辦法修正案

(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予以備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2013年立法會産生辦法和2014年行政長官産生辦法有關問題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産生辦法修正案》予以備案,現予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産生辦法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6月30日

  一、2013年第五屆立法會由33人組成,其中:

  直接選舉的議員14人

  間接選舉的議員12人

  委任的議員7人

  二、第六屆及以後各屆立法會的産生辦法,在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進一步修改前,按本修正案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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