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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2014年07月22日 21:38:18 來源: 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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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原産地

第十條 原産地規則

  一、適用於《安排》下貨物貿易優惠措施的原産地規則載於附件2。

  二、為保證貨物貿易優惠措施的實施,雙方決定建立和加強行政互助,包括制訂和實施嚴格的原産地證簽發程序,建立核查監管機制,實行雙方發證和監管機關聯網、電子數據交換等措施,具體內容載於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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