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 |
1.商務服務 |
分部門: |
C.研究和開發服務 a.自然科學的研究和開發服務(CPC851) |
所涉及的義務: |
國民待遇 |
保留的限制性措施: |
商業存在 1. 從事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除外。 2. 從事稀有和特有的珍貴優良品種研發和相關繁殖材料的生産,轉基因生物研發和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種畜禽、水産苗種的生産以及大熊貓基因資源開發活動除外。 3. 與內地方合作研究利用列入保護名錄的畜禽遺傳資源的,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同時提出國家共享惠益的方案;受理申請的省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核,報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新發現的畜禽遺傳資源在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鑒定前,不可合作研究利用。從事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與試驗的,應當經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