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8月10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社團法律制度》8月10日至9月23日期間,進行為期45天的公開諮詢。諮詢期內,將舉辦3場公眾諮詢會及2場專場諮詢會,相關諮詢網頁10日開通。
澳門居民結社自由受澳門特區基本法保障,目前規範結社程序及社團運作的《民法典》和《結社權規範》已實行多年,在簡化行政程序、提升管理效能、引導社團良性發展等方面,難以滿足時代發展的需求。
「社團作為澳門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服務居民、促進和諧、推動社會進步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澳門特區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澳門特區政府經過長時間的研究,展開了《社團法律制度》的立法程序,並制定了諮詢文本。期望通過本次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凝聚最大的社會共識,營造更適合社團發展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