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延續實施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對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對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粵澳雙方研究提出,提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審定。

同時,對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徵。
享受上述規定的所得包括來源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按照清單管理辦法列入人才清單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以及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該優惠政策。
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