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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斯喜出席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國家憲法日座談會」

2017年12月05日 16:25:41 來源: 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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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網訊 12月3日上午,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陳斯喜應邀出席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舉辦的「國家憲法日座談會」,並發表題為「憲法在特別行政區具有最高憲制地位」的講話。

  陳斯喜副主任表示,在12月4日「國家憲法日」來臨之際,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舉辦該座談會,充分體現了澳門法律工作者對憲法的高度重視和尊重,説明澳門法律工作者具有很強的憲法意識和憲法觀念。陳斯喜副主任結合黨的十九大報告精神,從憲法的地位、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憲法的推廣教育三個方面和與會者作了交流。一是必須牢固樹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意識。憲法具有不同於一般法律規範的2個顯著特徵。在內容上,憲法規定了國家的性質、國家組織形式、國家體制結構、國家的根本任務,以及政治關係、民族關係等根本問題,這些根本問題是立國之本、安邦之基。在法律位階上,憲法凌駕於全國一切法律規範之上,沒有任何其他法律規範可以凌駕於它之上,也不能與它平起平坐,凡是與憲法相抵觸的法律規範都是無效的。憲法的根本法、最高法特徵,決定憲法具有最高的權威。維護法治權威,首先就要維護憲法的權威,依法治國首先就要依憲治國。二是必須正確把握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是「母法」與「子法」的關係,是「源」與「流」的關係,基本法不是獨立於憲法之外的「小憲法」。正確把握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實質就是正確把握「一國」與「兩制」的關係,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實質是「一國」與「兩制」關係的法律表述。三是必須在澳門社會大力開展憲法宣傳和教育。牢固樹立憲法觀念、不斷增強憲法意識、自覺維護憲法權威,是愛國愛澳的應有內涵和內在要求,是確保澳門「一國兩制」沿着正確方向發展的重要條件。希望在澳門全社會範圍內,特別是在公職人員和青少年群體中,加強憲法的推廣教育,為「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提供重要保證。

  座談會由法聯會理事長黃顯輝主持,法聯會會長崔世昌與行政法務司司長代表、司長辦公室顧問趙向陽分別致辭,法聯會副理事長王禹,副會長鄺玉球,常務理事許昌,理事朱世海、蔣朝陽,會員江華等6位主講人先後發言,法聯會領導層和成員共50多人參加。

  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社聯部(法律部)部長殷洪浩等參加座談。

陳斯喜副主任出席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圖片來源: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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