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選管會”)主席及委員2月13日就職。選管會主席宋敏莉表示,將按照澳門基本法和行政長官選舉法相關法律規定,有序開展行政長官選舉工作。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11日刊登行政長官崔世安批示,委任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就職儀式13日在政府總部舉行,由行政長官崔世安主持,選管會五名成員終審法院法官宋敏莉、檢察院助理檢察長陳子勁、中級法院法官唐曉峰、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先後宣誓就職。
宋敏莉在就職儀式後表示,選管會的工作目標是按照法律規定,公平、公開和有效率地進行第五屆行政長官選舉工作,包括6月16日舉行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以及之後的行政長官選舉。
宋敏莉説,按照上屆行政長官選舉經驗和做法,將在每個星期舉行會議,有序就選舉相關事宜和具體工作進行討論,初步意向定在每周的星期五進行,並在會後向傳媒通報選舉工作狀況,將訊息傳遞給全澳門市民。(新華社 郭鑫)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委員2月13日就職。(圖片來源: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