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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寫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新篇章

2016年12月30日 15:27:10 來源: 《紫荊》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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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是澳門“一國兩制”實踐取得成功的精髓

  2014年習近平主席視察澳門時,充分肯定並勉勵澳門“桌子上也可以唱大戲”。此次李克強總理也殷切寄語,澳門故事“一定會更加精彩動人”。我們深刻體會到,“一國兩制”實踐之所以在澳門取得成功,精髓就在於澳門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走出了一條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之路。總結澳門“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可以得出以下重要認識和啟示。

  第一,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正確把握“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一國兩制”是一項前無古人的開創性事業。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必須正確把握“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就要把堅持一國原則與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澳門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澳門回歸祖國以來,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能夠始終堅持“一國”前提,充分尊重國家主體實行的社會主義制度和中國共産黨的執政地位,充分尊重國家實行的政治體制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則,全力維護國家統一與主權;同時,澳門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中央對澳門的全面管治權有效落實,澳門特區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得到充分保障,基本法關於中央權力、中央與特區關係等規定“落地生根”。正是這樣既堅守“一國”之根而不移,又善取“兩制”之利而用之,使“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在澳門得到充分發揮。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澳門特區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完成了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憲制責任,有力地維護了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了特區政治和政權安全,為“一國兩制”方針的順利實施提供了堅強保證。

  第二,必須努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正確把握發展經濟與改善民生的關係。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中央實行“一國兩制”方針的初心,是特區政府的奮鬥目標,是包括澳門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心願。澳門地域小、資源有限,博彩業長期“一業獨大”,經濟發展面臨不少挑戰。回歸以來,歷屆特區政府團結帶領廣大澳門同胞,務實進取、奮發有為,以偉大祖國為堅強後盾,發揮自身獨特之長,明確“一個中心”“一個平台”發展定位,加強與祖國內地的交流合作,充分用好中央出台的內地居民赴澳門個人游、CEPA(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橫琴開發、明確澳門85平方公里水域管理範圍和陸地界線等一系列惠澳政策,促進經濟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從1999到2015年,澳門本地生産總值由502.7億澳門元增至3687.3億澳門元,增長6.3倍,年均增長13.3%。人均本地生産總值達7.2萬美元。澳門特區持續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讓廣大居民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回歸之初,澳門失業率高達6.3%,近幾年都保持在2%以下;各項民生福利工程加快推進,形成了多點支撐、多重覆蓋的社會保障體系;普及了15年免費教育;免費醫療網絡不斷拓展,人均預期壽命達85歲左右,居世界前列。

  第三,必須始終堅持愛國愛澳主流價值觀,正確把握既保持社會活力又維護和諧穩定的關係。澳門同胞素有愛國愛澳傳統,不同階層、不同界別、不同族群和睦相處、守望相助,共同建設和守護着和諧安定的美好家園。回歸祖國以來,澳門同胞衷心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以主人翁姿態、敢為人先的進取精神,積極參與國家和特區事務,對國家的認同感不斷增強,血濃於水的民族感情不斷昇華。經過長期淬煉,“愛國愛澳”已從樸素的民間情感,上升為凝聚澳門社會共識的主流價值觀,澳門同胞實現了在愛國愛澳旗幟下的廣泛團結。多年以來,特區政府積極回應社會訴求,穩妥處理特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平衡各種社會利益關係。社會各界積極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正確理性看待和妥善化解社會矛盾,維護良好的社會政治生態和大局穩定,不斷夯實推動澳門創新發展的社會基礎。回歸近17年來,澳門始終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澳人治澳”,愛國愛澳力量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始終佔據主導,愛國愛澳主流價值始終得到澳門社會的廣泛認同和堅守,並使澳門良好的政治生態不斷得以鞏固和提升。

  第四,必須嚴格遵守基本法規定,正確把握穩步推進政制發展與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動搖、不變形的關係。處理政制發展問題,關係到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産生辦法,既涉及中央全面管治權的行使,也涉及到特區自身工作,具有重要政治和法律意義。回歸祖國以來,澳門特區按照基本法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先後産生四任行政長官和五屆立法會。立法會組成由第一屆的23席增加到第五屆的33席;同時,行政長官選委會人數由300人增加至400人,民主程度不斷提升。特別是2012年處理澳門政制發展問題過程中,特區政府始終尊重和維護中央對政制發展問題的主導權和決定權,堅持從澳門實際出發,嚴格在基本法規定的框架內,按照循序漸進、均衡參與等原則,圓滿順利完成了有關工作。處理政制發展問題的過程也成為一個不斷宣傳和推廣基本法的過程,進一步增強了澳門社會堅持“一國兩制”方針不動搖的意識,取得了很好的政治和社會效果,更走出了一條具澳門特色的政制發展道路。

  第五,必須確保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各司其職,正確把握三者既相互配合又確保行政主導政治體制有效運作的關係。澳門回歸以來,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圍繞實踐“一國兩制”、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共同政治使命與奮鬥目標,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履職盡責,確保行政主導政治體制有效運作。行政長官作為特區和特區政府的“雙首長”,既對特區負責,又對中央政府負責,是澳門推進“一國兩制”實踐的帶頭人。特區政府積極謀劃各領域施政,推進公共行政改革,管治能力不斷提高,得到社會各界肯定。立法會依法履行立法和監督職責,截至目前共制定修訂法律231部,不斷完善本地法律體系;同時,立法會與特區政府互相制衡、互相配合,且重在配合,始終保持順暢溝通和良性互動。特區法院依法行使審判權,特區檢察院依法行使檢察職能,不受任何干涉。司法機關秉持司法獨立,踐行法治的理念,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司法效率和質量,為保持特區大局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特區在促進經濟發展、改善民生福祉、保持社會大局穩定等方面卓有成效,妥善應對各種困難和挑戰,各項建設事業不斷取得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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