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識産權局)了解到,《關於加強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的意見》於近日(下稱《意見》)印發,從知識産權創造運用、協同保護、行政保護、司法保護、糾紛多元化解、運營轉化、與香港園區協作等7個方面提出36條創新舉措。
《意見》發揮知識産權制度供給和技術供給的雙重作用,加快建立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更高水平的知識産權保護制度。
其中,《意見》在大力支持知識産權創造運用方面,提出探索推動將香港創新主體全面納入深圳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專利快速預審服務範圍,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後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鼓勵園區創新主體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等措施。
在強化知識産權協同保護方面,提出支持福田區申報建設國家級知識産權快速維權中心,加強跨境知識産權案件協同處置等措施。
在加強知識産權行政保護方面,提出完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探索開展版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探索選聘港澳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技術調查官,探索構建跨境數字資産互認協同機制等措施。
在加強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方面,提出建設福田區人民法院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人民法庭,探索完善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