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利香港與內地人員往來,助力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自即日起,外交部駐港公署將為外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外籍香港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簽證政策:
一、上述人員赴內地從事商務、旅遊、探親、訪問等活動,均可獲發有效期最長為5年、停留期不超過180天的多次簽證。
二、上述人員申請簽證時,免於提交往返交通票據和酒店訂單。
三、上述人員曾在中國駐外簽證機關留存過指紋並獲發簽證者,向外交部駐港公署申請簽證時可免採指紋。
以上簽證政策不涉及外籍家庭傭工。需要提醒有關申請人的是,基於個案情況的不同,簽證官員可能會調整簽證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數,或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接受面談,申請人並不當然獲發最長有效期或停留期的多次簽證。此外,適用中國與部分國家互發多年多次簽證安排的人員,相關安排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