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唐英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香港特區高等法院法官7月27日裁定,唐英傑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成立。案件押後到29日處理,聽取被告求情。
2020年7月1日,唐英傑在灣仔駕駛電單車,車上插着寫有「港獨」標語的旗幟,衝越3道警方防線,並導致3名警員身體受到嚴重傷害。
3名國安案件指定審理法官聆訊後,27日作出裁決。法官裁決時表示,唐英傑展示相關旗幟,有意圖將分裂國家的意思傳遞給其他人,有意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同時,他衝向警方,是刻意挑戰代表香港法治的警察,行為涉及嚴重暴力,是危險活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給社會帶來嚴重傷害,其有關行為是想威嚇公眾,以達到政治目的。
該案是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生效之後,香港出現的首宗被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