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稅收協定待遇協作管理工作機制啟動

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發布時間: 2021-04-28

  4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聯合舉辦“便民辦稅春風行,粵深合作惠民生”粵港澳大灣區稅收協定待遇協作管理工作機制啟動儀式暨《稅收協定待遇協作管理備忘錄》簽署活動,粵港澳大灣區稅收協定待遇協作管理工作機制正式啟動。

  啟動儀式上,首筆協作管理事項正式簽約。“作為港資企業,我們在廣州、佛山都設有子公司和生産廠。此前,各子公司申報享受稅收協定待遇後,我們的財務人員需要分別配合多個稅務部門開展後續管理。”某珠寶品牌中國營運管理中心財務總經理楊小林介紹,“現在,有了稅收協定待遇協作管理工作機制,享受稅收協定優惠更便利、更高效、更安心了,也讓我們對灣區營商環境更有認同感,對粵港澳大灣區的未來發展更有信心!”

  據介紹,該機制啟動前,非居民納稅人在粵港澳大灣區不同地市享受協定待遇,需要向不同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後續管理資料,接受多地稅務機關的後續管理。機制啟動後,將實現“資料一次報送,信息高效共享,執法標準統一”的目標。符合條件的非居民納稅人僅需向一地稅務機關報送後續管理資料,還可享受稅務機關提供的跟蹤服務,及時獲取諮詢和輔導服務,辦稅體驗感進一步提升。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的實施,對進一步加強廣東、深圳稅務合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更加廣闊的舞台。” 廣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蔣余良介紹道,早在2019年,廣東省稅務局與深圳市稅務局聯合印發《進一步密切稅收合作、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建立廣東省稅務局、深圳市稅務局層面的合作聯繫機制。《方案》印發後,粵深稅務部門主動開展工作對接,迅速落實合作事項,共同在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稅優惠政策、推進廣東省稅收協定執行標準統一等方面作出了積極實踐。

  據了解,粵深兩地稅務局對稅收協定待遇實施協作管理,是貫徹落實中央深改委第十七次會議精神,落實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的具體實踐,也是對《方案》中提出的“粵深稅務合作的一攬子計劃”的深入落實。

   “同時,為踐行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的決心,粵深兩地稅務部門精準對接灣區企業需求,深入研究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發展的稅收政策和措施,積極推進國際稅收領域的區域間稅務執法標準統一。” 據深圳市稅務局國際稅收管理處處長姚寧介紹,“稅收協定待遇協作管理工作機制的啟動,標誌着粵深兩地稅務部門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上又邁出了新的一步。該機制可以有效推動灣區稅收管理服務‘聯通、貫通、融通’,通過區域協同發力進一步增強粵港澳大灣區稅收競爭力、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打造灣區稅收服務共同體。”

  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兼港澳台辦公室副主任黃素華表示,該機制的啟動既有利於探索跨區域稅收合作新模式,為粵港澳三地乃至全國不同區域間稅務部門密切協作、加強交流積累經驗、提供示範,又是健全合作共贏的國際稅收體系的有效創新,有利於凝聚粵港澳大灣區內9市稅務部門工作合力,促進了多領域交流合作,更好地發揮稅收職能作用,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稅收營商環境,助力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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