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發布關於橫琴口岸恢復貨物及其運輸車輛通關第一階段安排的通告。
通告指出,自2024年6月30日9時起,橫琴口岸恢復貨物及其運輸車輛通關第一階段安排正式實施。《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人駕車批准通知書》中批准可通行橫琴口岸的貨運車輛,恢復經橫琴口岸通關。
據悉,現階段,橫琴口岸僅恢復琴澳之間貨物通關,過境合作區貨物(經合作區直接往來內地與澳門的貨物)暫不能通關;供澳鮮活産品及其運輸車輛,供澳危化品及其運輸車輛通關安排維持不變。
橫琴口岸貨物及其運輸車輛通關時間為每日9:00至17:00(含周六、周日以及法定節假日)。貨物經橫琴口岸進出口應採用電子報關方式完成報關。
通告明確,經橫琴口岸通行的貨車,長度超過16m,寬度超過2.5m,高度超過4.25m(從地面算起),以及需要在橫琴口岸貨車通行時間外通關的,需提前向合作區公安機關交警部門、粵澳兩地口岸查驗單位申請並預約通關。
粵澳相關部門將結合實際需要,分階段逐步完善橫琴口岸貨物及其運輸車輛通關安排,具體安排另行公布。跨境貨運企業和司機可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遵守現場交通指引及有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