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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落戶深圳前海最高可獲200萬元支持

2022年05月25日 15:07:54 來源: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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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於支持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高端法律服務業集聚的實施辦法(試行)》(簡稱《支持辦法》)5月24日發布。該《支持辦法》對入駐深圳前海深港國際法務區的粵港澳聯營律師事務所、中外聯營律師事務所等,給予最高200萬元(人民幣,下同)支持。

  該《支持辦法》對最近兩個年度連續達到年營業收入3000萬元以上、經營所得800萬元以上的律師事務所或經中國司法部認定的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總所,可給予一次性100萬元落戶支持;最近兩個年度連續達到年營業收入6000萬元以上、經營所得1500萬元以上的律師事務所,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的落戶支持。

  此外,該《支持辦法》明確,新設立或新遷入滿一年、上一年度營業收入不低於200萬元的律師事務所,給與落戶支持10萬元;仲裁、公證、司法鑒定、法律查明、商事調解等機構,則給與落戶支持50萬元。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支持辦法》聚焦“深港合作”“對外開放”“高端法律服務業集聚”,共設七章三十三條,支持機構落戶和法律專業人士執業。

  其中,該辦法對聘用港澳法律專業人士的法律服務機構給予支持,如按每名港澳法律專業人士每年3萬元的標準給予機構用人支持,聘用人數達到30人以上的機構,一次性疊加支持20萬元。

  同時,港澳法律專業人士可按其在內地業務收入的30%獲得扶持,每人最高不超過10萬元,最多可累計申領兩年。法律服務機構在重大商事談判、訴訟、仲裁、調解等涉外法律服務事項作出突出貢獻的,每個項目可申請一次性20萬元高端法律服務支持。(中新社 朱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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