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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港澳涉稅人才可免試跨境執業

2021年01月25日 18:48:17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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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鼓勵港澳涉稅專業人士跨境執業,前海將全面放寬各種限制,取消來深執業前資格考試,改為執業登記。1月22日,記者從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獲悉,作為深圳綜合改革試點首批授權事項,《港澳涉稅專業人士在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執業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已正式發布,不僅將惠及近兩千名港澳涉稅專業人士,還為深圳打造制度型開放新高地作出有益探索。

  《辦法》所稱港澳涉稅專業人士,是指取得香港稅務師或澳門核數師、會計師資格的港澳永久性居民。

  上述人士只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港、澳稅務學會行業自律管理;取得香港稅務師或澳門核數師、會計師資格滿3年且連續3年從事涉稅專業服務;最近3年未因執業行為不當受到所在地區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行業懲戒等,即可在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執業。執業前無需再進行資格考試,進行執業登記即可。

  而已獲得香港稅務師服務前海執業培訓考核合格證書者,也無需再次報送資料,由香港稅務學會統一提供資料,深圳市稅務局將統一進行執業登記。

  已進行執業登記的港澳涉稅專業人士在內地從事涉稅專業服務,需加入在深圳註冊的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從事專業稅務顧問、稅收策劃、涉稅鑒證、納稅情況審查業務,需加入在深圳註冊的稅務師事務所或在深圳發起設立稅務師事務所。

  其中,發起設立稅務師事務所,須登記註冊在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合夥人或股東至少應有一名已進行執業登記的港澳涉稅專業人士;合夥人或股東之一應由內地稅務師事務所擔任;合夥人或者股東中稅務師(含已進行執業登記的港澳涉稅專業人士)佔比應高於50%,以及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務師事務所行政登記的其它相關規定。

  《辦法》還取消了香港稅務師合夥人、澳門核數師和會計師合夥人不得高於稅務師事務所合夥人數35%的限制,以及香港稅務師、澳門核數師和會計師在合夥制稅務師事務所成立後每年應當至少有180天在該稅務師事務所執業的限制。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將對港澳涉稅專業人士發起設立的稅務師事務所和已進行執業登記的港澳涉稅專業人士進行監管,開展實名信息採集、業務信息採集、信用評價和信息公告,並與港、澳稅務學會建立執業情況信息共享機制,就跨境執業的港澳涉稅專業人士受到行政處罰或行業懲戒等情況及時反饋。與此同時,深圳市稅務局也將建立港澳涉稅專業人士涉稅訴求和意見快速響應機制,提供更便利化服務。(南方日報 張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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