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正文

陳斯喜出席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期司法官北京學習班開班典禮

2016年12月13日 14:51:29 來源: 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
分享到:

  本網訊 12月12日上午,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副主任陳斯喜在北京國家法官學院出席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期司法官北京學習班”開班典禮並發表講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賀榮、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副主任馮巍、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以及國家法官學院院長黃永維、國家檢察官學院院長董桂文等參加了開班典禮。澳門特區成立以來入職的13名本地年輕司法官學員參加了學習班。

  陳斯喜副主任在講話中充分肯定了澳門回歸以來在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澳門基本法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績,強調實踐證明“一國兩制”不僅是偉大的構想,而且是完全行得通、做得到的好政策、好制度,也為世界解決類似問題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澳門回歸17年來,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嚴格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行政與立法之間相互制約、相互配合,重在配合,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司法權,很好地維護了特區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為“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實踐作出了重要貢獻。習近平主席視察澳門時提出“以法治思維提高政府治理水平”,這為澳門特區改善施政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澳門司法官隊伍有能力、也有責任站在時代發展的前沿為澳門法治建設作出貢獻。陳斯喜副主任向學員提出三點希望:

  一是加強對國情的認知。希望學員利用這次機會對我國基本國情有一個更全方位的認識和了解,始終銘記偉大祖國走過的光輝歷程,始終把握我國進一步改革發展所面臨的國際國內形勢,始終堅定走和平發展道路自信,始終堅持“一國兩制”初心,把個人遠大理想抱負與祖國和特區的繁榮發展進步緊密地連結在一起。

  二是加強對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學習。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必須特別注意和處理好四個關係:“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中央與特區的關係、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的關係、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基本法是依據憲法制定的,是“一國兩制”方針的具體化、法制化,是子法。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的憲制基礎,是保障澳門特別行政區長期繁榮穩定的法律基石。學習基本法,必須先學好憲法。只有深刻領會憲法的精髓和要義,才能深刻領會基本法的精髓和要義,並在司法實踐中自覺地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的權威,這是新形勢下特區司法官肩負的歷史使命。

  三是加強與內地同行的交流。澳門與內地司法制度存在很大差異,但價值追求是一致的,都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希望學員充分利用這次機會與內地同行互相交流雙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共同探索做好司法工作的本領,提高履職能力,為法治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法律工作部部長殷洪浩陪同參加。

陳斯喜副主任出席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期司法官北京學習班開班典禮。(圖片來源: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