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長效機制
“老有所依、老有所養”是特區政府社會保障政策的一貫方針,基於澳門老齡人口迅速增長及居民對退休保障的訴求日增,特區政府於2008年提出了雙層式社保制度,透過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讓所有澳門居民能夠獲得基本的養老保障及就業期間的工作風險保障,而退休後較寬裕的生活保障則由第二層“中央公積金制度”支持。
現時每月3180元的養老金讓居民的晚年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社會保障制度”主要為居民提供基本的養老、殘疾、失業及疾病方面的保障。
特區政府在2012年為所有年滿18歲居民開立“公積金個人賬戶”,由政府每年從公帑撥款,作為“中央公積金制度”的基礎構建。
勞資雙方共同供款是“中央公積金制度”構建的核心部分,為此特區政府今年完成了《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