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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則相濟 特色創新——澳門回歸十五年高等教育發展的成就回顧

2014年12月12日 18:16:43 來源: 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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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自12月12日《澳門日報》 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祖國,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特區政府秉持着“教育興澳”的施政方向,大力發展高等教育,取得許多令人矚目的成果。

  固本延續拓發展

  高等教育領域,特區政府在《高等教育制度》法律的指引下,積極制訂了課程核準、學歷認可、質素評核等政策,拓展對內地招生的省市範圍,批准各院校修訂章程,一方面保持了高校原有的多元、開放的文化特色,另一方面則提供充足資源發展與社會經濟密切相關的研究與課程。

  回歸十五年來,澳門十所高等院校各顯特色,不僅理念多元、語言多元、辦學主體多元,而且在微觀教學領域,也充分展現出不同的教學文化氛圍,提供多樣性的學習機會,不斷增強國際適應性。回歸十五年,澳門各院校教研人員數比回歸前增長近三倍,累計培養畢業生近十萬人,與回歸前相比,畢業生人數增長近三點五倍,為澳門的社會發展培養大量人才。

  為了適應澳門自身的經濟增長模式,探索長遠發展戰略,特區政府對高教的資源投入逐年增加,所批核的課程及科研,基本上都是緊密圍繞澳門社會發展的實際需求。如“澳門汽車尾氣污染評價和控制策略”、“澳門非營利社會服務組織的行政管理研究”、“如何定位澳門為會展項目目的地的策略”及“中葡文電子翻譯系統”等,各高校通過成立研究中心,密切配合澳門本地的政治、經濟、文化研究。課程開設上,為配合旅遊博彩業的發展,由高校開辦的商業經濟、酒店管理、中葡和中英翻譯、博彩技術培訓等課程,亦為澳門經濟社會培養了大量緊缺的人才。

  2006年3月,立法會通過了《澳門大學法律制度》,體現了政府對於澳門大學優先發展的戰略考慮。同時,提倡全人教育理念,自主調整課程設置,增補哲學性、通識性的教與學範疇,並開展人文精神教育,以培育具有國際視野、人文素養及創新思維的高素質人才,引領社會經濟的發展。

  橫琴決策顯特色

  2009年6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的土地使用權,這在澳門高等教育史上具有標誌性的意義。澳門大學得以在橫琴興建校區,突破土地資源緊缺、辦學受限的困境,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對澳門高教的全力支持,展示了“一國兩制”的生命力及靈活性。此舉為澳門大學的發展、高等教育結構的進一步優化,以及澳門培養人才打開嶄新的局面。在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籌建前後,中央多位領導人蒞臨澳門大學視察,並對澳門高等教育的發展提出殷切期望。同時,多所高等院校都相應提出了長遠發展規劃,本着以特色求生存,以特色促發展的信念,不斷提升院校的國際聲譽。

  制度規劃謀長效

  回歸以來,特區政府積極推進新《高等教育制度》的立法進程,同時繼續跟進配套法規的制訂工作,包括高等教育學分制度草案、高等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及運作、高等教育基金、高等教育協調委員會法規草案等。同時,特區政府高度重視高教質量發展和特色,跟進與高等教育質素保證相關的各項研究工作,經參考高等教育評鑒方面較為成熟的國家和地區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本澳自身的特殊性,草擬了高等教育評鑒制度法規框架,並就有關的評鑒原則及範圍訂定工作方向。

  在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下,特區政府適時啟動制訂高等教育中長期發展規劃的工作,同時不斷完善高等教育人才數據庫,明確要求構建本地人才培養的長效機制。一直以來,特區政府非常重視各高等院校的分類定位,院校自身也大多定有長遠規劃。首先,澳門大學作為一所在澳門最具綜合性的大學,不斷發揮優勢效應,重點提升學術水平、培養原創精神,把學術的成功作為促進在更廣闊領域中成功的推動因素,努力創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知名學府。澳門大學的定位是以全人教育理念為指引,學士學位教育為基礎平台,促進大學重點研究創新的發展模式。其次,以應用型為方向的高校,長期以來以推動澳門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建設為己任,突出優勢學科的特點,充分發揮樞紐平台的作用,優化全面服務澳門及周邊地區的功能。最後,單科型院校能夠找準市場的需求,發揮特色優勢,從而在競爭中取得先機。政府則引導高校採取錯位發展的戰略,形成良性的競爭環境,不斷優化澳門高等教育的結構,在特色中追求創新。 (作者 張紅峰 澳門理工學院副教授、教育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