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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以來澳門住房市場基本情況

2014年11月15日 16:22:20 來源: 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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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門住房市場由公共房屋(簡稱“公屋”)和私人房屋組成。公屋又由社會房屋(簡稱“社屋”)和經濟房屋(簡稱“經屋”)兩部分組成。回歸以來,澳門經濟發展,人口增加,房價增長迅速,住房問題逐漸顯現。特區政府通過大力推進公共房屋建設,增加私人住房市場供應,制定相關政策措施,逐步解決居民住房問題。

  一、公共房屋的政策發展

  1.積極制定公屋政策。回歸以來,針對私人市場房屋價格迅速增長,部分居民置業困難的情況,特區政府制定了“居有其所,安居樂業”的公屋政策目標,提出了優先照顧弱勢及核心家團的“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公共房屋發展方針,建構“住屋保障長效機制”,逐步有序協助居民解決住房需求。

  2.社屋政策發展。特區政府或開發商興建社屋,完工後所有單位交回政府,以低廉租金價格租予低收入或有特殊困難的家庭租住,只要年滿18歲的澳門永久居民,且在澳門居留7年以上,家庭成員均不持有不動産,總收入及總資産根據家庭人數不能超過特定限額,就有申請資格。

  3.經屋政策發展。經屋由特區政府負責建造,目的是“協助特定收入及財産水平的澳門永久居民解決住房問題,並促進符合澳門永久居民實際需要和購買力的房屋的供應”,對私人房屋市場及社屋政策起着補充性作用。申請人為年滿18歲的澳門永久居民,獲得經屋5年內不得擁有不動産,獲得經屋16年後可轉售,流入私人房屋市場,且轉售所得須按一定比率返回政府。經屋也規定了收入和資産限額。

  二、公共房屋的建設成效

  1.公屋建設數量不斷增長。特區政府近年來積極推動公屋建設,努力解決澳門居民的住房問題。2005年政府提出“三四五六”計劃,即三年內建4000個公屋單位,五年內建6000個公屋單位,2007年將計劃增加至1.9萬個,即“萬九公屋”項目。按當時政府測算,“萬九公屋”建成後基本可滿足澳門居民居住需求。該項目是特區政府向社會承諾的重大民生工程,現已基本完成。至2013年底,澳門已建成公屋數量達45573個,其中社屋12810個,經屋32763個。此外,在建和規劃中的公屋12805個。

  2.公共房屋佔房屋市場比重不斷增加。隨着公屋建設的推進,近年來公屋佔澳門房屋的比重不斷增加。2010年至2013年,建成公屋佔澳門房屋單位比重由16.9%升至21.7%,其中社屋由4.3%升至6.1%,經屋由12.6%升至15.6%(因為舊社屋的拆除改造,該項比重在2011、2012年略有下降)。

  三、私人住房市場的發展和規範

  1.私人住房市場供應不斷增加。澳門私人房屋均價從2003年的6,377元/㎡漲至2013年的81,811元/㎡,漲幅近12倍。2008年以前,私人房屋年均落成1545個單位。2008年至2013年,私人房屋從157513個單位增加至164295個單位,年均增加1356個單位。特區政府成立“促進房地産市場可持續發展工作小組”,以一系列措施推動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優化各項行政審批手續,加快私人市場的住房供應。

  2.特區政府積極調控私人住房市場。特區政府通過限制按揭貸款對象和成數,增加房屋二手交易成本,延長樓花上市交易時間等手段,限制外來資本和投機資本炒作樓市。外來資本的交易數量佔總交易數的比重從2007年的12%降至2013年的3%,樓花價格漲幅也受到一定限制。